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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大学新闻

罗杰斯·史密斯谈出生公民权

美国出生公民权的概念是建立在1868年第14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之上的:

“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人,并受其管辖的是美国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

佩恩今天与罗杰斯·史密斯(Rogers Smith)讨论了出生公民权的错综复杂之处。史密斯是一位宪法学者,也是美国政治科学协会(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主席。

史密斯,也是艺术与科学学院克里斯托弗H.布朗杰出的政治学教授,主要研究宪法和美国政治思想。他还关注现代法律和政治理论,在公民身份、种族、民族和性别问题上有特殊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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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权背后的历史是怎样的?

美国的出生公民权制度源于英国的一项法律原则,即一个人对在其出生地区提供保护的国王负有臣服和永久效忠的义务。这一概念并不完全符合美国革命,美国革命否认对皇室有任何永久的忠诚。虽然拥有出生公民权有很多好处,但是它在美国法律中的地位一直存在争议,直到1868年的第14条修正案通过。它的公民条款推翻了最高法院在德莱德·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中的裁决,该裁决认为非洲裔美国人不能成为美国公民。在那项裁决之后,奴隶的后代被视为公民。

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公民权,这是真的吗?

对大多数人来说,答案是肯定的。大多数美国人是通过在美国出生而获得美国国籍的公民。但是,根据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并不是每一个在美国本土或美国领土出生的人都被视为美国公民。例如,土著部落成员不被认为是第十四条修正案的“与生俱来的权利”公民。他们通过1924年的《印度国籍法》(Indian Citizenship Act of 1924)成为美国公民,该法案为此前被排除在外的原住民确立了公民身份。另一个例子是,出生在这个国家的外交官的孩子不被认为是出生公民权下的公民。根据法院的说法,非美国公民父母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如果他们是美国公民,也只能根据美国法律成为美国公民,而不能依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成为美国公民。(美属萨摩亚人是“国民”,而不是“公民”)第14修正案也没有明确保证无证移民子女的公民身份,而它是否这样做是今天许多辩论的主题。

美国总统能仅仅通过行政命令改变出生公民权吗?

不。他不能改变公民身份规则。时期。没有任何法律理论表明行政当局可以通过行政命令单方面改变任何人的公民身份。他不能改变宪法,他不能单方面改变国会法规,他不能通过行政命令改变法院的决定。这需要宪法修正案才能实现。对于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身份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司法裁决可以改变统治的含义,但要改变实际文本,你需要一个新的宪法修正案。

什么对美国-父母不是美国公民的出生的人?这是否否定了他们的公民身份?

这是最高法院从未裁决过的问题。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最高法院有两个从19世纪开始的判例,它们从不同的方向切入。在美国诉黄基姆案(

)中,一个合法获得中国永久居民身份的孩子被裁定为“与生俱来的”公民,尽管当时中国人没有资格加入美国国籍。尽管如此,由于出生在美国在美国,这个孩子被宣布为美国公民。然而,在《麋鹿诉威尔金斯案》(Elk v. Wilkins)中,情况正好相反。为了加入更广泛的美国政治团体,麋鹿离开了他出生的土著部落。当他试图登记投票时,被拒绝进入。最高法院在裁决中表示,尽管他出生在美国后来,国会通过了1924年的《印度公民权法案》。当涉及到非法移民的孩子时,没有最高法院的先例。从长期以来,非法移民的子女一直被当作普通公民对待的意义上说,它似乎与方舟相似。然而,一些学者说,这不是很清楚;方舟的父母被允许合法进入,但美国不允许非法移民进入。因此,他们可能更像是不同部落或领土居民的成员,而不是“与生俱来的公民”。“我是少数认为国会可以对非法移民子女采取行动的学者之一,尽管总统不能。

当涉及到出生公民权时,总统权力的限制是什么?

就宪法对公民的权力结构而言,总统在这方面没有任何权力。总统没有任何相关权限。有些人是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成为公民的,有些人是根据国会的法令成为公民的,有些人是通过归化程序成为公民的,归化程序是作为司法系统的一部分进行的。这是人们成为公民的唯一途径,也是唯一能改变这一切的权威:国会或法院。行政部门在这里没有权力。总统的唯一工作就是执行已经通过的法律。

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们生活在一个非常不确定的时代。但是,我有99%的把握,这不会成为一个法律问题。这主要是总统在中期选举前煽动反移民情绪和动员其支持者的努力的一部分。他可能会试图通过国会立法来实现这一目标,但在过去25年里,国会已经多次考虑过这个问题,没有一项法案得到国会的批准。我们现在是在一个不同的气候。但是,如果民主党赢得中期选举,什么也不会发生。

出生公民权有什么好处?

很多辩论都偏离了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作为一个民族,我们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解释和总统权力的宪法范围关注过多。我们应该研究的是我们移民政策的实质。具有包容性的政策是一项伟大的美国传统,为国家服务得很好。我们一直是一个移民国家。我强烈支持出生公民权作为一种手段,使我们成为一个更具包容性的政治团体,并为帮助我们的国家取得成功建立广泛的民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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