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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学生帮助赢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最高法院案件

最高法院上周裁定,联邦法律保护同性恋和跨性别工作者不受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在斯坦福最高法院诉讼诊所工作的法律系学生促成的。

上周,美国最高法院裁定,1964年的《民权法案》第七条——禁止工作场所的性歧视——保护同性恋和跨性别工作者。对于LGBTQ群体以及今年毕业的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学生来说,这一裁决是一个重大胜利。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Ben Hattem,法学博士,Connie Lu Wang,法学博士,和Tyler Bishop,法学博士,在美国最高法院。(图片来源:Connie Lu Wang)

“我们对结果感到非常激动,”JD ‘ 20的王康妮说。

王是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之一,去年参加了斯坦福大学最高法院诉讼诊所。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员的指导下,诊所的学生在最高法院案件上工作,代表当事人并担任顾问。

他们参与的案件是博斯托克诉佐治亚州克莱顿县(Bostock v. Clayton County, Georgia)案,共有三起案件,其中一起涉及纽约跳伞教练唐纳德扎尔达(Donald Zarda),他在告诉一名顾客自己是同性恋后被解雇。扎达的法律团队包括诊所的学生,以及诊所的联席主任、法律教授帕梅拉·卡兰(Pamela Karlan)。去年10月,卡兰在最高法院为这起案件辩护。

王说:“每年上到最高法院的案件只有这么多。”“所以我们很幸运,法院选择了审理这个案子。”

法律论据

王和他的同事、法学博士本·哈特姆(Ben Hattem)和法学博士泰勒·毕夏普(Tyler Bishop)在诊所里呆了几个月,协助卡兰研究和发展法律论点,撰写和编辑摘要,并参与模拟法庭听证会。这个案子已经在初级法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所以他们的工作集中在如何最好地框架和增加现有的论点。

他们的主要论点之一集中在第七条使用“性”一词,以及因性取向而被解雇的人是否因为性而受到歧视。在去年11月发表在《斯坦福律师》(Stanford Lawyer)上的一篇文章中,学生们解释说,开除同性恋员工,从定义上讲,就是性别歧视。

他们写道:“如果一个男人因为被男人吸引而被解雇,而女人不会因为被男人吸引而被解雇,这纯粹是性别歧视。”“换句话说,如果两个雇员,约瑟夫和乔安妮,都在周一上班,并告诉他们的老板,他们结婚的前一天,老板祝贺乔安妮,但解雇了约瑟夫,那雇主显然因为约瑟夫的性别而歧视他。”

最高法院对此表示同意。最高法院以6票赞成、3票反对的结果裁定,《民权法案》第七条规定的保护措施适用于同性恋和跨性别工人。鉴于最高法院的保守结构,这一裁决令许多人感到意外。

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自最高法院宣布裁决以来,许多人都称赞这是LGBTQ工人权利和本案原告的胜利。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跨性学生西恩·刘易斯(A.D. Sean Lewis)说:“在这些案件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同性恋和跨性雇员‘赢了’,这让我松了一口气。非接触椅子。

但是刘易斯解释说,虽然最高法院的决定是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但是要全面保护被边缘化的工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指出,由于反歧视法固有的和法院规定的限制,许多人仍然没有得到保护。

他说:“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美国工人甚至没有被包括在这个决定之内。”“越来越多的工人无法通过法院来维护他们的权利,因为最高法院认为联邦仲裁法案允许雇主通过强制性仲裁条款要求工人签字放弃他们在第七条下的权利。”

尽管法律体系存在持久的缺陷,但上周的裁决对许多人来说仍是值得庆祝的,包括帮助促成该裁决的斯坦福大学(Stanford)法律学者。在最近与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约瑟夫·班克曼(Joseph Bankman)的一次讨论中,卡兰指出,这一决定对很多人来说很重要。

“我收到了来自年轻同性恋者的电子邮件,他们现在意识到这一点的重要性——他们可以追求公平的就业实践。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因为这是一个以真实的方式触动人们生活的案件。”

新闻旨在传播有益信息,英文原版地址:https://news.stanford.edu/2020/06/25/stanford-law-students-help-win-landmark-supreme-court-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