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如火如荼地展开,周六在哈佛大学(Harvard)的一个小组讨论会上,发言者们对一项州际协议是否能有效地取消选举人团制度、转而进行全国普选产生了分歧。
“我们不追求完美。我们正在寻求一个更完美的联盟政策评估。
通过全国普选契约,各州承诺将所有的选举支持都给予全国普选的获胜者。15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到目前为止,代表了确保总统职位所需的270票中的196票(以及协议生效的门槛)。对于反对宪法修正案的选举人团来说,该计划代表了另一种选择。宪法修正案将要求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投票,或者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构要求召开制宪会议。
“我们将不可避免地做出这种改变,”倡导选举改革的组织“公平投票”(Fair Vote)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里奇(Richie)说。“我不认为当前的体系是可持续的,也不认为它很难改变,因为它实在是太糟糕了。”
但佩珀代因法学院(Pepperdine School of Law)副教授德里克·t·穆勒(Derek T. Muller)称,全国普选的说法“往好了说是用词不当,往坏了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因为各州的选举规则大相径庭。
他说:“建立全国普选的唯一途径是国会层面的全国监管,而现行宪法并没有授权这样做。”
自从2016年大选成为16年来第二次出现总统候选人在没有赢得普选的情况下当选以来,要求废除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高涨。由于大多数州都倾向于可靠地支持民主党或共和党,反对者表示,目前的制度也将大多数竞选活动限制在少数几个“摇摆”州。
虽然他在主旨演讲中支持该协议,但劳伦斯·莱西格却不同意。弗曼(L. Furman)是哈佛大学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法律与领导力教授,他概述了一项新的宪法修正案提案,认为该提案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支持。
该提案将以“部分比例”的方式,将各州选举人的支持给予排名前两名的候选人,这意味着他们将获得与其在整个州选举结果中所占比例相等的选票。它还包括一项条款,旨在减少一些批评者认为的小州在分配选举人票时享有的不公平优势。
Lessig说:“如果按州进行部分比例分配,那么摇摆状态的问题就消失了。”“总统候选人至少应该向全国每个人宣传
5。”
在由加州大学尔湾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Irvine)法学院教授理查德·哈森(Richard Hasen)主持的全国普选委员会会议上,里奇列举了他所看到的选举人团制度的一些缺陷。
超过三分之二的州还没有看到“一个主要政党提名为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竞选集会[有]试图在大选中投票的最后三个月运动自2000年以来,”他说,“也没有一个运动电视广告…针对他们的选民近20年来,it’s明年不会发生。”
make Every Vote Count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里德·亨特(Reed Hundt)表示,目前的制度“把大多数美国人排除在全面参与总统选举之外”。它以加剧社会分裂的方式扭曲了政党政策和民众基础,其后果是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
前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亨特补充说,该协议“将迫使各党派在各地为争取每一张选票而竞争”。
但是穆勒说,所有州的选票总数并不构成“单一的普选”,因为选民身份、提前投票和选民资格的规定各不相同。要使这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保持一致,就需要修改宪法。
马萨诸塞大学阿姆赫斯特分校(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副教授阿迈勒·艾哈迈德(Amel Ahmed)也反对《协约》,但理由不同。
她说:“我可能是最后一批仍然在捍卫选举团制度的左翼人士之一,或者至少会说,‘别那么快’。”
艾哈迈德说,这一制度造成的问题实际上反映了两个主要政党的衰弱,而这两大政党的衰弱本身就是因为它们所追求的联盟越来越小。她说,这份协议“实际上是一个技术上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讲,它是一个政治问题,”她警告说,如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民公投,将会加剧民主党的弱势。
艾哈迈德称民主是“一种按照一定规则玩游戏的协议”,他还称《协约》是“试图在不改变协议的情况下改变规则”。
“我认为,这是一种不稳定的、可能相当危险的收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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