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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professor argues death penalty case before Supreme Court

柯蒂斯·弗劳尔斯(Curtis Flowers)已经在监狱里呆了22年,其中大部分时间被判死刑,他说自己没有犯下4起谋杀案。

这名来自密西西比州的黑人已经接受了六次审判,面临白人地区检察官道格·埃文斯(Doug Evans)的起诉,以及主要或全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的判决。自2010年以来,他在第六次审判中对定罪的上诉一直在拖延。

3月20日,它到达了美国最高法院,康奈尔大学死刑项目的谢莉·林恩·约翰逊教授为弗劳尔斯辩护。

弗劳尔斯诉密西西比州一案的争论焦点是,埃文斯是否故意将非洲裔美国人排除在陪审团之外,违反了1986年最高法院在巴特森诉肯塔基州一案中做出的裁决。

约翰逊说,她很感激最高法院同意重新审议这一决定,而且“法官们显然对种族歧视的证据感到关切。”

她补充道:“先生。弗劳尔斯因一项他没有犯下的罪行在监狱中度过了22年,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名检察官不愿遵守规则,不允许对针对弗劳尔斯的证据进行公正的听证。我希望,弗劳尔斯先生虽然受到拖延,但正义不会被剥夺。”

约翰逊,詹姆斯和马克·弗拉纳根法学教授一直从事自2011年以来,当密西西比州的律师大卫·维尔森问她和同伴康奈尔法学院成员Keir Weyble,临床教授法律和主任死刑诉讼,参与,因为他们之前的诉讼和奖学金种族和陪审团的选择。

正如约翰逊和韦布尔在他们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摘要中所指出的,埃文斯最初四次起诉弗劳尔斯,他打击了所有他能打击的非裔美国人——总共36人。在其中两次审判中,埃文斯被发现在使用强制性挑战时存在歧视。他们写道:“根据以往的记录和法院的判决,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埃文斯无视既定的基本公平规则,坚决要求黑人陪审员的席位尽可能少。”

前三次审判的定罪在上诉时被推翻,前两次是由于审判期间故意和反复的不当行为,第三次是故意将非洲裔美国人排除在陪审团之外。第四和第五次审判的结果是无效审判。

在第六次审判的陪审团选拔过程中,埃文斯接受了第一位黑人陪审员,然后淘汰了其他五名陪审员。当弗劳尔斯对这次审判的判决提出上诉时,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驳回了他的巴特森申诉,接受了埃文斯所陈述的每次罢工的种族中立理由。

约翰逊说:“重要的是,下级法院要了解,根据巴特森诉肯塔基案进行的调查不仅限于检察官是否可以陈述与种族无关的理由,而且还需要考虑所有的事实,以确定种族是否激发了他的专横挑战。”“特别是在这个案件中,检察官以前违反宪法和不诚实地报告其罢工原因的历史是一个事实,在评估检察官所陈述的理由是否为借口时必须加以考虑。”

约翰逊和韦布尔在他们的摘要中强调,禁止在挑选陪审团时进行种族歧视为被告和陪审员的权利提供了重要的保护,并防止损害公众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信心。

他们写道:“密西西比州最高法院对本案中歧视证据的敷衍处理,削弱了所有这些价值观。”

Owen Lubozynski是康奈尔法学院的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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