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劳尔斯诉密西西比州案(Flowers v. Mississippi)中,最高法院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推翻了对柯蒂斯弗劳尔斯(Curtis Flowers)的第六次谋杀审判的定罪和死刑判决,认为检察官在挑选陪审团时歧视黑人,行为不端。
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成员多萝西·罗伯茨,乔治·a·维斯大学法学教授社会学和雷蒙德速度和赛迪Tanner Mossell亚历山大民权教授和副院长兼执行主任约翰•Hollway•夸特隆公平司法中心提供的评论决定。
罗伯茨说:“法院要求被告证明检察官的歧视动机,这一要求低估了自奴隶制时代以来全白人陪审团所发挥的系统性作用……却没有打破任何结束种族主义操纵死刑案件的‘新法律基础’。”Hollway接着说,因为法院“明确地把它的财产限制在这个案件独特的程序背景下……削弱了强制性挑战的制度,从定义上说,这种挑战不需要给出任何理由。”
更多信息请访问Penn Law News。
新闻旨在传播有益信息,英文原版地址:https://penntoday.upenn.edu/news/law-faculty-react-scotus-ruling-jury-selection-death-penalty-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