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哈佛大学新闻

让我们以修改宪法的方式来修改

许多分析人士和美国公民认为,已有230多年历史的美国宪法与当代美国脱节。我们询问了Danielle Allen、Sanford Levinson、Tomiko Brown-Nagin、Stephen Sachs和Vicki Jackson等学者,请他们为为期五周的系列节目提出一些建议。莱文森是德克萨斯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Texas Law School)的教授,目前是哈佛大学法学院(Harvard Law School)的客座教授。在第二部分中,他把目光对准了第五条。

我们的宪法在很多方面都存在根本性缺陷。我和妻子合著了一本书,名为《宪法中的断层线》(Fault Lines in the Constitution),详细阐述了不下20条这样的断层线;就像地质灾难一样,它们也会引发政治上的地震和海啸,进一步破坏1787年建立、至今仍未改变的政治体系。但我的任务是只列举一个缺点,我认为这应该是一个真正具有持久重要性的特点。

在这个系列中

Collage of Capitol, Constitution.

让议院成长吧!

丹尼尔·艾伦说,一个更好的选举人团制度需要一个像宪法起草者所期望的那样具有弹性和灵活性的国会

因此,要说持久的功能失调,我很容易就选了宪法第五条,这条规定了宪法正式修订的过程,也就是说,增加(或就此而言,减去)书面文本。在我们的整个历史上,对案文的这种修改只有27次,前10次实际上伴随着批准进程。到目前为止,美国宪法是世界上修改次数最少的此类文件,尤其是考虑到它的年代。重要的是,这里的“世界”包括美国的其他宪法,也就是被忽视得太多的50个州的独立宪法。所有这些都被频繁地修改,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已经被全新的迭代所取代。50个州平均每个州都有三部独立的基本宪法。马萨诸塞州继续按照1780年由约翰·亚当斯起草的宪法进行正式管理,但到目前为止,它总共被修改了119次。

认为宪法不需要修改是荒谬的。这当然不是制宪者自己的观点,他们正确地批评了《邦联条例》,因为它使修正过于困难,因为它需要所有13个州立法机构的一致同意。费城会议完全忽视了这一点,因为他们意识到,如果遵守这一点,就注定无法实现必要的变革,取代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所描述的“愚蠢的”政治制度。制宪者们相信第五条建立了一个可行的修正案体系,甚至包括一个全新的制宪会议的可能性。

和他们的许多假设一样,他们错了。

作为一个实际问题,第五条设置的障碍,包括需要在参众两院获得三分之二的支持,然后得到38个州(至少75个这样的议院,包括内布拉斯加州的一院制议会)的独立立法院的批准,使得几乎不可能想象任何真正有争议的事情能够跨越这些障碍。我们被困在宪法的“铁笼”中,即使在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可能同意需要变革的时候,它的铁笼似乎也无法放松。

造成这种监禁的原因是对宪法过分夸张的崇敬。这在各州宪法中几乎是完全不存在的;他们被无情地评估是否足以应付当代的挑战。没有对州宪法的“制宪者崇拜”,也没有一种近乎神秘的信仰,认为200年前有意义的假设在今天也一定有意义。但是,崇敬和改变的困难结合在一起,导致了格言“如果它没有坏,就不需要修复”的危险逆转。相反,我们似乎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如果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它不能被修复,那么它就真的没有坏。否认统治着我们(并束缚着我们)。不幸的是,宪法是有缺陷的,它确实需要修正。但我们能否克服第五条所设置的障碍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文章旨在传播新闻信息,原文请查看https://news.harvard.edu/gazette/story/2022/11/lets-fix-how-we-fix-the-constitution-sanford-levin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