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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批准布朗诉科恩案和解,2024年结束了联合协议

现在,最终的和解为1998年妨碍了布朗大学男女校队竞技运动的协议设定了结束日期;恢复女子马术队和击剑队的校队地位。

罗得岛州普罗维登斯[布朗大学]——在12月15日的公平听证会结束时,美国地方法院法官批准了一项和解协议,以解决科恩诉布朗案(Cohen v. Brown)的法律动议,这是一个有几十年历史的案件。

这一最终的解决方案使布朗大学能够继续推进一项计划的关键条款,以加强其运动队的竞争力,并坚持其长期以来对《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的承诺,为男女运动员提供平等的体育机会。

该和解协议——由哈佛大学和代表原告的律师在9月份提出的建议中达成——将2024年8月定为科恩诉布朗案1998年联合协议的结束日期,此前该协议没有结束日期。这项联合协议规定,在布朗大学,女生参加校队运动的机会必须在女生在本科学生中所占比例的固定百分比内。该协议被用来挑战今年5月宣布的大学校队运动阵容的变化。

罗德岛州联邦地方法院法官约翰·麦康奈尔(John J. McConnell Jr.)对布朗在批准该协议时对性别平等的承诺表示赞赏。

该案件的原告要求法院推翻布朗大学的裁决,作为其“布朗体育卓越计划”(Excellence in Brown Athletics Initiative)的一部分。该计划旨在将五所女子校队转变为俱乐部,并增加两支新校队,为女性提供重要的参与机会。作为倡议的一部分,布朗还将三个男子运动队转变为俱乐部项目。法院批准了和解协议,同意恢复女子马术和女子击剑的校队地位,现在搁置了原告对布朗体育项目改革的法律挑战。

“我们对这项和解协议感到非常满意,”布朗总统克里斯蒂娜·h·帕克森(Christina H. Paxson)在9月向法庭提交该协议时表示。“从这一举措开始,布朗的努力就是为了一件事——增加我们的学生运动员参与竞技项目的机会。科恩协议在22年前签署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布朗对女运动员的承诺超越了协议。我们可以为男女运动员提供优秀的运动机会,成为维护“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条的领导者,并拥有一个大学竞技代表队。我们将。”

在网上可以找到和解条款的全文。科恩诉布朗案以及和解协议的更多细节详见布朗于2020年9月17日宣布的拟议和解协议。

新闻旨在传播有益信息,英文原版地址:https://www.brown.edu/news/2020-12-15/settlement